根据教育部《关于实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教高〔2007〕1号)、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本科教学改革全面提高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7〕2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的若干意见》(教高〔2005〕1号) 文件精神,为进一步规范双语教学课程的管理工作,确保双语教学质量,培养具有国际视野和国际竞争力的创新人才,特制订本办法。
1.关于双语教学课程
按教育部的要求与规定,双语教学课程指采用了外文教材并且外语(英语)授课课时达到该课程课时的50%以上的课程(外语课除外)。
在双语授课中应遵循以下原则:
(1)渐进性原则,双语教学对教师和学生均是一种挑战,以逐渐扩大英语授课的比例和双语课程的数量为宜;
(2)知识优先原则,对难以理解的内容或外文教材未详述的重要内容,可直接以中文讲授;
(3)课前告知原则,开课前应告诉学生双语授课课程的英文教材和以英文考试等事宜。
2.双语教学的模式
鉴于目前我院教师的英语水平现状,建议根据实际情况选取以下三种模式之一进行双语教学:
(1)浸入式双语教学模式,即英文教材、英文课件、英文板书、英文讲授;
(2)过渡式双语教学模式,即英文教材、英文课件、英文板书、中文讲授部分内容;
(3)简单渗透式双语教学模式,即英文教材、英文课件、英文板书、中文讲授。无论采用哪种双语教学模式,学生的作业及实验报告均要采用英文完成,考试要全英文试卷,全英文回答。
3.双语教学课程的基本教学要求
(1)全英语教学课程:使用英文原版教材(含国外原版教材影印版),全部内容用英语授课和板书,学生用英语完成作业和实验报告,试卷和答卷均采用英文。
(2)部分英语教学:使用英语原版教材(含国外原版教材影印版),课件和板书全部使用英语,课堂教学以英语为主要教学语言,英语授课课时达到该课程总课时的50%以上(含50%);学生用英语完成的课外作业占50%以上;考试试卷以英语命题,且用英语答题的内容占50%以上。
4.双语教学的教材选用
教材在双语教学中尤为重要。各主讲教师在选用教材时要注重教材的先进性、学术性和可接受性,选择最新出版的外语原版教材或影印版进行教学。学院支持教师自编和出版符合教学要求的双语教材
5.双语教学课程开课教师的要求
(1)教学经验比较丰富,具有两年以上本科教学经验,具有承担所教学课程相应的理论水平,教学效果良好。
(2)有较为深厚的英语语言功底,在国内接受过有关英语强化培训,或有一年以上的国际教育背景,或有半年以上国外留学经历。鼓励国外留学归来的教师开设双语教学课程。
(3)具有副教授以上的专业技术职称。
(4)为保证双语教学的质量,一名教师一学期最多主讲一门双语教学课程。
6.双语教学课程的开设程序
双语教学课程的开设实行申报制,未经申报、批准,不能随意开设双语教学课程。开设双语教学课程须按以下程序进行:
(1)开设双语课程的主讲教师在每学期安排下一学期开课计划时向教学办申报;
(2)学院组织专家对双语教学课程开设及其相关的教学档案包括教材、大纲、教案等进行审核;第一次开设双语教学课程的主讲教师需要进行一次试讲,学院审核试讲听课情况;
(3)学院审核同意并签署意见后,上报教务处。
7.双语教学课程的教学管理
(1)在双语教学课程实施过程中,每学期期末根据本办法规定的双语教学课程基本要求,对本学院开设的双语教学课程情况进行考核,并填写 “双语教学课程教学情况汇总表”,说明课程教学中的教材、课件、板书、授课、作业、实验报告、试卷、答卷等方面的英语使用情况。
(2)教学处定期收集学生和教师的教学情况,并根据教学委员会意见、师生意见及督导委员会意见对双语教学课程的教学情况进行综合考评,每学期一次,考评合格者,按本办法规定核计教学工作量。
此办法至公布之日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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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