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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组织我校参加东北师范大学培训部2016年秋季外语培训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6-30 13:15:15     作者/出处:科研     阅读次数:[]

校内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的相关文件精神,拟申报或派出的国家公派留学人员,必须具有合格的外语成绩。为保证我校相关人员能正常申报和派出,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范围

  1.已被国家公派留学项目录取,外语成绩未达标的人员;

  2.近2年拟申报国家公派留学项目,不具备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合格成绩的人员自愿参加。

  二、培训安排

  1.日常培训班(详见《2016年秋季学期国家公派出国英语高级培训班简章》)

  (1)报到、缴费

     时间:2016年9月5日(星期一)上午8:30—11:30

     地点: 东北师范大学净月校区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留日预校)办公室317室

  (2)测试

     时间: 2016年9月5日(星期一)凭身份证于13:00 —13:15入场

     地点: 东北师范大学净月校区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留日预校)

  (3)培训

     时间:2016年9月6日(星期二)—2016年12月23日(星期五)

     单日制班

     上课时间:星期三、五13:30—20:30 星期日08:30—16:45

          星期一15:15—16:45 语法(选修)

     双日制班

     上课时间:星期二、四 8:10—16:45 星期六8:30—16:45

          星期一 15:15—16:45 语法(选修)

     全日制班

     上课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 8:10—11:25

          星期一 13:30—15:00 15:15—16:45语法(选修)

    周末班

    上课时间: 星期五13:30—16:45    星期六、星期日全天:8:30—16:45(10月份每星期五晚加课4课时)

          星期一 15:15—16:45语法(选修) 

  总课时:不少于300课时

  2.两阶段培训班(详见《2016年秋季学期国家公派出国英语高级两阶段培训班简章》)

  (1)报到、缴费

     时间: 2016年8月1日(星期一)上午8:30—11:30

     地点: 东北师范大学净月校区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留日预校)办公室317室

  (2)测试

     时间: 2016年8月 1日(星期一)凭身份证于13:00—13:15入场

  (3)培训

     第一阶段(总计:140课时)

     培训时间:2016年8月2日(星期二)— 8月26日(星期五)

      上午:第一二节8:30—10:00    第三四节10:10—11:40

      下午:第五六节13:00—14:30   第七八节14:40—16:10

     第二阶段(总计:160课时)

     培训时间:2016年11月28日(星期一)—2016年12月23日(星期五)

  总课时:不少于300课时,具体上课时间为星期一至星期六上课,星期日休息,法定假日按国家规定执行。

  三、培训语种

  培训语种:英语

  四、培训费用

  1.参加英语培训的教师培训费先由个人垫付,其他费用自理。培训合格的教师,如在成绩有效期内被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国家公派项目录取,且外语是项目规定必要条件的,学校将报销培训费的一半。

  2.其他小语种培训按照国家规定到指定地点参加培训,小语种国家实行免费培训,学校为教师报销往返旅费、住宿费的一半,其余费用自理。

  3.以上费用每人只限报销一次。

  4. 各附属医院的报销标准由所在单位自行决定,学校不承担此部分费用。

  五、相关说明

  1.本外语培训的有效期为2年,请各位教师做好计划,避免成绩失效。

  2.为提高教师的外语水平,我校每年秋季举办PETS5考前强化培训班,学校也鼓励教师参加我校举办的培训班。

  3.学校鼓励教师参加全国外语水平考试,获得合格成绩的教师将报销考试报名费用(不限次数),并且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出国留学项目。

  4.学校鼓励教师参加日常培训班。

  5.报到当日请各位老师携带身份证及银行卡(缴费刷卡单留存,以备报销时使用)。

六、报名手续

  1.参加培训的教师填写《151amjs澳金沙门教师国内进修审批表》(此表在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处主页下载管理下载),各单位将《151amjs澳金沙门教师国内进修审批表》、《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外语培训报名人员一览表》纸质文档和电子文档于2016年8月18日(星期四)前交到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处师资培养科(行政楼820室)(其中报两阶段班的老师请于2016年7月11日(星期一)前办理),电子信箱:shuchang@jlu.edu.cn。

  2.培训结束后,培训教师请持《培训合格证》《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学习总结到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处师资培养科办理登记手续,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录取后办理报销手续。

 

  联 系 人:舒畅  李立群  曲裕吉

  联系电话、传真:85167447

 

                                   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处

 

                                     2016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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