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06年转院(系)转专业准备工作的通知
校教字〔2006〕 28 号
各教学单位:
为满足学生的专业兴趣,拓宽学生的发展空间,根据“规定时间,公布计划,公开报名,
统一考试,双向选择,宏观控制” 的原则和校发[2003]74号《151amjs澳金沙门本科学生转院(系)转专
业管理规定》的精神,今年我校将继续开展学生转院(系)转专业工作。本次转院(系)转专业工作面向全校2005级全日制本科学生,为做好有关准备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以学院为单位填报《拟接受转院(系)转专业学生人数及条件情况表》(简称情况
并请注明拟接受转院(系)转专业学生人数及条件、建议考试科目等,于4月18日前报送学校教务处教务科。接收转院(系)转专业学生是一项政策性强,涉及学生切身利益的重要工作,在无特殊理由的情况下,各学院应积极主动地接受转院(系)转专业学生。
二、各学院的拟接收学生人数控制在本专业2005年招生人数的5%以内,不鼓励扩大接收学生人数,鼓励加大接收学生的专业范围。各学院拟转出学生最多人数控制在学院2005年招生总数的5%以内,专业拟转出学生最多人数控制在专业2005年招生总数的10%以内。
三、转专业考试由学校统一组织,考试科目设计为两科,分别为外语(120分)和综合(180分),总分为300分。外语考试由学校统一命题,综合卷以学科大类为单位组织命题,请各学院在建议考试科目时提出二到三个综合考试科目,在设计综合考试科目时,应注重考察学生是否具备深入学习新专业的潜在能力,能够考核出学生的特长项目。
四、学校在考试评分结束之后,上网公布学生考试分数,按照单科控制线和总分控制线三条标准,从高分到低分向学院提出建议人选,学院对考试合格学生进行面试,最后由学院确定转入名单。
五、保证真正有特长的学生转到新专业以更大地发挥学生的潜能是转院(系)转专业工作的根本目的,而不是简单以学科的冷热和无标准的兴趣为转专业的条件。请各学院按学校的时间安排、执行原则和规定的操作程序,做好本次转院(系)转专业工作。
附件:拟接受转院(系)转专业学生人数及条件情况表
教 务 处
二○○六年四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