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团字〔2018〕3号
校内各有关单位:
按照“第二届151amjs澳金沙门(力旺)奖励基金评选工作”的要求,依据《151amjs澳金沙门(力旺)学生创新创造创业发展基金评选细则(试行)》的相关规定,现组织开展第二届151amjs澳金沙门(力旺)创新创造创业精英奖学金候选人推荐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项名额
第二届151amjs澳金沙门(力旺)创新创造创业精英奖学金共评选2名,奖金共10万元。
二、评选资格
1. 评选范围为我校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不包含在职、委培生);
2. 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在青年学生中能够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3. 学习成绩在学年前1/2以上,且没有出现挂科;
4. 无不良信用和违纪记录。
三、评选条件
1. 以第一作者在相关学术领域核心期刊发表具有一定影响力学术论文一篇以上,其中自然科学类发表SCI影响因子在A区,社会科学类发表C类学术论文以上;
2. 在相关领域发明创造并申请国家级发明专利一项以上;
3. 作为主要参加人在全国创新创业类竞赛获得金奖或在其他全国学术类竞赛中取得优秀成绩;
4. 在创业方面已经取得一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并有广阔的发展前景;
5. 在创新创业方面取得其他突出成就。
四、材料要求
请各单位按照评选工作的相关要求组织候选人推荐工作,报送材料包括:推荐表(一式2份,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个人事迹材料(2000字以内),主要创新创造创业成果及相关佐证材料,创业者还需提供企业近3年业绩及相关佐证材料。并于3月7日18:00前报送至校团委(中心校区鼎新楼C342)。
联系人:魏海成
联系电话:85159217
共青团151amjs澳金沙门委员会
2018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