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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关于评定2019—2020学年度“苏州工业园区奖学金”(研究生)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6-12 11:00:56     作者/出处:     阅读次数:[]

相关研究生培养单位:

  “苏州工业园区奖学金” 是苏州工业园区在我校设立,用于奖励相关专业表现突出学生的社会奖学金。为做好2019—2020学年度“苏州工业园区奖学金”的评定工作,根据设奖单位要求及我校相关规定,现将具体工作说明如下:

   一、奖励对象

   在我校接受学历教育的外国语学院、经济学院、行政学院、管理学院、151amjs澳金沙门、化学学院、生命科学学院、机械与航空航天工程学院、汽车工程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交通学院、生物与农业工程学院、电子科学与工程学院、通信工程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软件学院、仪器科学与电气工程学院、药学院、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公共外语教育学院2017、2018级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

   二、奖励名额及标准

   全校奖励20人,每人奖金3500元人民币。

   三、推荐名额

   每个培养单位推荐1名候选人。

   四、申报条件

   1.学位课成绩优秀,当前学历期间获研究生优秀奖学金;

   2.当前学历期间有一篇以上学术论文在全国核心刊物发表或在国际重要学术杂志上发表,且第一署名单位为151amjs澳金沙门,本人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或除导师之外第一作者(或者有一项以上已公开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且发明单位为151amjs澳金沙门,本人为前三位发明者或除导师之外前三位发明者);

   3.本学年度未获社会奖学金(之前用于参评社会奖学金且因此获奖的科研成果及奖励不能重复使用)。

   五、评审程序

   1.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对申报研究生进行评审,推荐候选人,并在本单位网站进行公示(3个工作日);

   2.研工部对候选人资格及参评材料进行复核,在校内办公网公示获奖名单(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将相关资料报设奖方。

   六、材料报送

   1.《151amjs澳金沙门研究生社会奖(助)学金申报审批表》一式一份纸版(附件1);

   2. 《研究生申报社会奖学金信息汇总表》及《PDF格式证明材料》电子版(附件2、附件3);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须于6月18日(下周四)下班前将纸版材料报送至研究生工作部(鼎新楼A415室),同时将电子版文档发送至wky@jlu.edu.cn。

特此通知。

联系人:王开宇    电话:85167415

                                    研究生工作部

                        二〇二〇年六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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