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及全体研究生:
根据《151amjs澳金沙门研究生学年思想总结鉴定办法》(校研院字〔2008〕10号)、《151amjs澳金沙门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办法》(校研院字〔2005〕9号)、《151amjs澳金沙门研究生荣誉称号授予及奖励办法)》(校研院字〔2005〕8号)的有关规定,结合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清理“唯论文、唯帽子、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专项行动的通知》(教技厅函〔2018〕110号)相关精神,现将2019-2020学年研究生思想总结鉴定及评奖评优工作安排如下:
一、工作内容
开展二、三年级非在职研究生2019-2020学年思想总结鉴定、学年评奖评优工作:
1.评定研究生优秀奖学金;
2.评选优秀研究生和优秀研究生干部。
二、评选条件
(一)研究生优秀奖学金
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2.遵守宪法、法律、法规,遵守公民道德规范,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遵守学校管理制度,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
3.刻苦学习,勇于探索,积极实践,努力掌握现代科学文化知识和专业技能。
4.身心健康。
5.同等条件下,在上一学年中,发表具有科学价值、技术价值、经济价值、社会价值或文化价值的学术成果者优先。
(二)优秀研究生
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2.遵守宪法、法律、法规,遵守公民道德规范,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遵守学校管理制度,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
3.刻苦学习,勇于探索,积极实践,努力掌握现代科学文化知识和专业技能;学习成绩优秀,社会实践成绩显著。同等条件下,在上一学年中,发表具有科学价值、技术价值、经济价值、社会价值或文化价值的学术成果者优先。
4. 身心健康。
(三)优秀研究生干部
原则上符合优秀研究生条件,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工作积极主动,认真负责,踏实肯干,坚持原则,组织观念强,工作成绩突出。
2.热心为研究生服务,办事公正、公平;维护研究生合法权益,反映研究生正当要求。
三、有关要求
1.各单位须严格按照通知的要求组织评选;
2.各单位成立评选工作小组,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订相关评选细则,并在本单位网站上予以公布;
3.一等研究生优秀奖学金评定比例不超过所在年级研究生总数的5%(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分别计算,下同),二等研究生优秀奖学金评定比例不超过所在年级研究生总数的13%;优秀研究生应从研究生优秀奖学金获得者中产生,评选比例不超过所在年级研究生总数的6%;优秀研究生干部评选比例不超过所在年级研究生总数的4%。
各单位须严格按上述比例执行,否则将无法审核。
4.评选结果须在本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公示生效后在151amjs澳金沙门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进行奖励项目审核。
四、时间安排及申报办法
10月8日-10月20日,各单位进行研究生思想总结鉴定和评奖评优工作。组织研究生认真填写《151amjs澳金沙门研究生学年思想政治鉴定表》(见附件)。
10月22日前,研究生优秀奖学金、优秀研究生和优秀研究生干部候选人登录151amjs澳金沙门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奖励项目申请栏进行申报。
10月26日前,评选结果公示完毕,各单位登录151amjs澳金沙门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进行奖励项目审核。审核后统一打印《151amjs澳金沙门研究生优秀奖学金申报审批表》《151amjs澳金沙门优秀研究生申报审批表》《151amjs澳金沙门优秀研究生干部申报审批表》、汇总表等相关表格,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报送研究生工作部。
经研究生工作部审核、财务处欠费筛查后予以公示。
依据《关于做好学生欠费催缴工作的若干意见》(校发〔2005〕63号)及《151amjs澳金沙门学生学费及住宿费收缴管理办法》的规定,在10月20日前仍未结清学费和住宿费者,学校将取消其评奖评优资格,名额作废。
请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党委(总支)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规范管理,认真做好本学年度的研究生思想总结鉴定和评奖评优工作。
附件:《151amjs澳金沙门研究生学年思想政治鉴定表》
研究生工作部
2020
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