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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研究生思想总结鉴定及评奖评优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0-13 16:55:22     作者/出处:     阅读次数:[]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及全体研究生:

根据相关文件精神,现将20202021学年研究生思想总结鉴定及评奖评优工作安排如下:

一、工作内容

1.接受学历教育的在籍研究生开展20202021学年思想总结鉴定工作;

2. 二、三年级非在职研究生开展20202021研究生优秀奖学金评选工作;

3. 二、三年级非在职研究生开展20202021优秀研究生和优秀研究生干部评选工作。

二、评优条件

(一)研究生优秀奖学金

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2.遵守宪法、法律、法规,遵守公民道德规范,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遵守学校管理制度,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

3.刻苦学习,勇于探索,积极实践,努力掌握现代科学文化知识和专业技能;

4.身心健康;

5.同等条件下,在上一学年中,发表具有科学价值、技术价值、经济价值、社会价值或文化价值的学术成果者优先。

(二)优秀研究生

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2.遵守宪法、法律、法规,遵守公民道德规范,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遵守学校管理制度,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

3.刻苦学习,勇于探索,积极实践,努力掌握现代科学文化知识和专业技能,学习成绩优秀;

4.身心健康;

5.本次获得研究生优秀奖学金。

同等条件下,在上一学年中,在志愿服务、社会工作、文体活动等方面表现突出者优先,发表具有科学价值、技术价值、经济价值、社会价值或文化价值的学术成果者优先。

(三)优秀研究生干部

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2.遵守宪法、法律、法规,遵守公民道德规范,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遵守学校管理制度,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

3.刻苦学习,勇于探索,积极实践,努力掌握现代科学文化知识和专业技能,成绩优秀;

4.身心健康;

5.工作积极主动,认真负责,踏实肯干,坚持原则,组织观念强,工作成绩突出。

6.热心为研究生服务,维护研究生合法权益,反映研究生正当要求。

三、有关要求

1.各单位须严格按照通知的要求组织评选;

2.各单位成立研究生奖助评审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订相关评选细则,并在本单位网站上予以公布;

3.一等研究生优秀奖学金评定比例不超过所在年级研究生总数的5%(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分别计算,下同),二等研究生优秀奖学金评定比例不超过所在年级研究生总数的13%;优秀研究生应从研究生优秀奖学金获得者中产生,评选比例不超过所在年级研究生总数的10%;优秀研究生干部评选比例不超过所在年级研究生总数的4%。各单位须严格按上述比例执行。

4.评选结果须在本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公示生效后在151amjs澳金沙门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进行奖励项目审核。

四、时间安排及申报办法

927日-1015日,各单位进行研究生思想总结鉴定和评奖评优工作。组织研究生认真填写《151amjs澳金沙门研究生学年思想政治鉴定表》(见附件)。

1018日前,研究生优秀奖学金、优秀研究生和优秀研究生干部候选人登录151amjs澳金沙门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http://gim.jlu.edu.cn/login.jsp)奖励项目申请栏进行申报。

1020日前,评选结果公示完毕,各单位登录151amjs澳金沙门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进行奖励项目审核。审核后统一打印《151amjs澳金沙门研究生优秀奖学金申报审批表》《151amjs澳金沙门优秀研究生申报审批表》《151amjs澳金沙门优秀研究生干部申报审批表》、汇总表等相关表格,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报送研究生工作部。

经研究生工作部审核、财务处欠费筛查后予以公示。

依据《关于做好学生欠费催缴工作的若干意见》(校发〔200563号)及《151amjs澳金沙门学生学费及住宿费收缴管理办法》的规定,在1020日前仍未结清学费和住宿费者,学校将取消其评奖评优资格,名额作废。

请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党委(总支)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规范管理,认真做好本学年度的研究生思想总结鉴定和评奖评优工作。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21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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