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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组织申报2013年度国家体育总局体育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10-19 15:17:25     作者/出处:科研     阅读次数:[]

校内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体育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2013年度国家体育总局体育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体政字〔2012〕43号)要求,现开始组织申报2013年度国家体育总局体育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具体事宜如下:

一、2013年度局管体育社科项目设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申报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的负责人须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处级以上行政职务;申报青年项目的负责人须为已获硕士以上学位、无副高级以上职称、年龄在39周岁(以申报截止日期为准)以下的青年学者。申请编译项目者须自行解决著作权问题。

二、每位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加其他项目的申报。课题组成员不能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项目的申报。

三、重点项目研究时间一般为1-2年,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研究时间一般为1年。

四、局管体育社科项目不接受个人申报,申报人要如实填写申报材料,由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审核后统一报送。凡在申请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取消申报者个人三年申报资格。申报项目为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单位,需同时提交本单位申报项目目录。

五、国家体育总局批准的体育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地每个单位最多可申报10个项目,其他单位最多可申报3项。请各单位按照相关要求认真做好申报项目的初审工作,提交高水平的申报项目。

六、按照《国家体育总局体育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中“不结项、不立项”原则,承担总局2011年度及之前年度项目的负责人,已到结项期限的,须按要求时间将结项材料报送理论处,否则负责人所属单位不能申报2013年项目。

七、在研局管体育社科项目和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负责人不能申报。

八、申报项目首先经过初审,然后通过专家双向匿名评审确定立项名单。

九、项目申报不收评审费。

十、请申报人下载并填写《申请书》1份原件,《活页》(与《申请书》中的“项目设计论证”栏目内容一致)一式5份,单独填写,夹在《申请书》封底前。《申请书》与《活页》要求一律用计算机填写,A4纸双面印制。同时提交电子版。

请各单位务必于2012年11月1前日将本单位《申请书》、《活页》及电子版报送社科处,逾期不予受理。

 

                                                             社会科学处

                                                           2012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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