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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201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01-11 16:03:15     作者/出处:科研     阅读次数:[]
151amjs澳金沙门关于201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关于201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申报等有关事项的通告》要求,我校对今年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工作做了一定的调整。为做好我校2011年度各类基金项目的申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关于项目申请

    1、申请书收取工作截止至2011年3月5日下午16:00。各院所将申请书的电子版(打包)和纸制申请书及相关附件交到科技处基础研究与国际合作办公室。由于各学院要进行形式审查、项目初审等工作,请申请者按照各学院要求的时间提交申请书,科技处不受理个人的申请。

    2. 本次集中接收申请的项目类型有: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重点项目、重大研究计划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项目、国家基础科学人才培养基金项目、重大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联合资助基金项目、科学仪器基础研究专款项目、数学天元青年基金项目等。

    3. 非集中接收申请期受理的其他类型项目,将在相关项目受理申请前另行公布指南。对国际合作与交流等随时受理的项目类型,请避开集中接收申请期提交申请。

    4.《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须使用2011年新版本(以前版本均不接收),请于2011年1月1日后登录基金项目管理ISIS网络信息系统下载。申请时须同时提交电子申请书和签字盖章的纸质申请书原件2份(有特殊说明的项目类型除外),并保证纸质申请书和电子申请书的内容一致。难以电子化的附件材料随纸质申请书一并报送。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国家基础科学人才培养基金、国际(地区)合作研究与交流等类型项目的申请,采取网上在线填写申请书的方式,并有如下的特殊要求:

    1). 申请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的申请人,需从依托单位获得用户名和密码后,登陆ISIS系统,选择“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填写申请书,应提交给依托单位电子申请书和一式三份签字的纸质申请书原件(附件材料电子化后直接从网上提交,不要附在纸质申请书之后)。纸质申请书收取截止日期(3月5日)以后将不再发放申请用户,请杰出青年基金申请者提前向科技处申领用户名及密码。

  2).重大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申请人登录基金项目管理ISIS网络信息系统,选择“国际合作项目”中资助类别为“合作研究项目”下的“重大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非组织间协议项目)”,在线填写中文申请书,同时下载《重大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英文申请书》离线填写。英文申请书及合作双方的协议书作为中文申请书的附件提交。

    二、提交申请时注意事项

    1、所有集中受理项目的申请人,必须同时提交《151amjs澳金沙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人承诺书》和《201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形式审查明细表》,否则不予接收。以上附件可在本通知附件中下载,一式两份(由项目申请人自己保存一份)。

    2、所有申请书须用A4纸打(复)印,单双面均可,但签字盖章页必须向外。

    3、请各学院按照通知附件要求组织教师认真填写形式审查表,并依照形式审查表内容逐项核对申请书内容。

    4、学院上报名单及申请书时应确保每份形式审查表与申请书内容的一致性,并且学院分类统计表需确认加盖二级单位公章及学院负责人签字。

    5、加盖合作单位公章需作为项目申请组成员的本校教师持工作证前来办理,外校经办人及本校非申请组成员教师不予办理。

    6、自然基金项目实行限项规定。

    1)申请人(不含主要参与者)同年只能申请1项同类型项目。

    2)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人员,申请(包括申请人和主要参与者)和正在承担(包括负责人和主要参与者)以下类型项目总数合计限为3项: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重大项目、重大研究计划项目(不包括集成项目和指导专家组调研项目)、联合基金项目(指同一名称联合基金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申请时不限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科学仪器基础研究专款项目、优秀国家重点实验室研究专项项目,以及资助期限超过1年的委主任基金项目、科学部主任基金项目等。

    3)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作为负责人只限获得1次资助。

    4)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人员作为申请人申请和作为负责人正在承担的项目数合计限为1项;在保证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参与项目研究工作的前提下,作为主要参与者申请或者承担各类型项目数量不限。

    5)以下类型的项目不受申请和承担项目总数3项限制: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国家基础科学人才培养基金项目、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项目、数学天元基金项目、国际(地区)交流项目、国际学术会议项目、科普项目、重点学术期刊专项基金项目、青少年科技活动专项项目、委托任务及软课题研究项目、资助期限1年及以下的其他类型基金项目,以及项目指南中特殊说明不限项的项目等。

    特殊说明:

    1)处于评审阶段(自然科学基金委做出资助与否决定之前)的申请,计入本限项申请规定范围之内。

    2)申请人即使受聘于多个依托单位,通过不同依托单位申请和承担项目,其申请和承担项目数量仍然适用于本限项申请规定。

    3)现行项目管理办法中,有关申请项目数量的要求与本限项申请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

    三、关于申报的其他要求

    1、真实可靠。

    基金委加大了申请项目形式审查的力度,对于申请者弄虚作假将严格依照管理办法处理,请各位申请者保障对研究基础和前期工作叙述的真实性。同时每位参加人员和负责人一定要本人签字。

    2、提高申请书撰写质量

    各院所应组织专家会按照基金项目管理办法及相关要求对申请项目进行认真审核,针对存在问题的申请书提出修改意见,并在规定期间内将纸质和电子的申请材料统一报送。

    请各位申请者严格遵守各项申请规定和学校的申报要求,因不按时提交、超项申请或形式审查未通过等原因造成无效申请由申请人负责。

  

    校内联系人:朱 峰   温庆波

    联系电话:  85167419

                                                                       科学技术处       

                                            二〇一一年一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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