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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办转发《关于申报“国际金融危机应对研究”应急课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9-01-08 03:02:45     作者/出处:科研     阅读次数:[]
                             关于申报“国际金融危机应对研究”应急课题的通知

校内各有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关于申报“国际金融危机应对研究”应急课题的通知》,为深入研究当前国际金融危机对全球和我国政治、经济与社会发展等各方面的影响,积极向党和国家有关部门提供有效应对的对策建议,切实发挥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界作为党和人民事业的思想库作用,教育部特设立一批“国际金融危机应对研究”的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应急课题。现将有关申报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和数额
  1、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中经济学类、管理学类、法学类、政治学类、社会学类、教育学类和国际问题与港澳台问题类的研究基地,每个基地限报1项;
  2、教育部社会科学委员会中经济学(含统计学)学部、法学学部,政治学、社会学、民族学学部,管理学学部,教育学、心理学学部,综合研究(含国际问题研究、港澳台研究、交叉问题研究)学部等相关委员,每人限报1项;
    3、具有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法学、政治学、社会学、教育学、工商管理、管理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的高校,每一学科限报3项;
    4、与上述一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相关的具有二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及国家重点(培育)学科的高校,每一学科限报1项。 
    二、课题类别与资助额度
  1、重大课题2项,每项资助15万元;
    2、重点课题5项,每项资助8万元;
    3、一般课题50项,每项资助5万元。
    三、研究要求
  1、课题设计要以问题为导向,研究内容体现基础性与应用性,现实性与前瞻性的有机统一。
    2、研究成果的形式为论文和咨询报告。论文须在CSSCI来源期刊或国家级报刊上公开发表,咨询报告须有省部级以上部门的接收或采纳证明。所有论文,发表时须标明作者所依托的学术单位和课题来源。调研报告或咨询报告须同时向社科司成果处报送。
    3、课题申请者要及时、主动与党和政府相关决策部门建立联系,鼓励与实际应用部门开展联合研究,建立快捷的成果报送和反馈机制。
    4、一般课题须提交论文和咨询报告各3篇(份);重点课题须提交论文和咨询报告各5篇(份);重大课题须提交论文和咨询报告各10篇(份)。
    5、一般课题自立项之日起1年内完成,重点课题自立项之日起1年半完成,重大课题自立项之日起2年完成。
    四、课题管理
  除特殊要求外,课题管理按照《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和《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成果鉴定和结项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五、申报要求
  1、请各有关单位按申报范围和数额要求组织教师填写《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应急课题申请评审书》(简称《申请评审书》)。
    2、《申请评审书》封面的“所在基地”和“所在学部”两项只可择一填写。
  3、请各单位科研秘书务必于2009年2月12日将《申请评审书》一式6份报送社会科学处,同时报送电子版。
    联系人:钟鸣     电话:85166117
    附件:《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应急课题申请评审书》
 
 
                                                     社会科学处
                                                  二○○九年一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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