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配合中央部属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全面合作协议”的精神,151amjs澳金沙门基本账户、收入汇缴账户及专用账户的开户银行由原来的工商银行前卫路分理处,变更为中国银行长春前进大街支行。现将有关变更事宜通知如下:
一、新账号的启用日期
变更后的银行账户启用日期为2006年1月18日。
二、新开户银行及地址
新开户银行为中国银行长春前进大街支行,地址是前进大街2426号(修正药业一楼)。
三、账户名称、性质及新银行账号
账户名称 账户性质 银行账号
151amjs澳金沙门 基本账户 211227494348091001
151amjs澳金沙门 收入汇缴账户 211227494348092001
151amjs澳金沙门南岭校区 专用账户 211227494348093001
151amjs澳金沙门新民校区 专用账户 211227494348094001
151amjs澳金沙门朝阳校区 专用账户 211227494348095001
151amjs澳金沙门南湖校区 专用账户 211227494348096001
151amjs澳金沙门前卫北区 专用账户 211227494348097001
151amjs澳金沙门党委组织部 专用账户 211227519438091001
151amjs澳金沙门应用技术学院 专用账户 211227519438092001
151amjs澳金沙门结算中心 专用账户 211227519438093001
四、账户的使用
1、所有学费收入均转入如下账户:
账户名称:151amjs澳金沙门
银行账号:211227494348092001
同城转账的开户银行:中国银行长春前进大街支行
异地汇款的开户银行:中国银行长春市新民大街支行转前进大街支行
2、除学费以外的国家事业拨款、科研拨款及其他拨款等均转入如下账户:
账户名称:151amjs澳金沙门
银行账号:211227494348091001
同城转账的开户银行:中国银行长春前进大街支行
异地汇款的开户银行:中国银行长春市新民大街支行转前进大街支行
3、凡在财务处结算科开立银行账户的所有单位转款均转入如下账户:
账户名称:151amjs澳金沙门结算中心
银行账号:211227519438093001——分户号
同城转账的开户银行:中国银行长春前进大街支行
异地汇款的开户银行:中国银行长春市新民大街支行转前进大街支行
五、其它
由于新开户银行目前尚未参加全国联网,故自2006年1月18日起,从异地汇入我校的各项各类资金的开户银行为中国银行长春市新民大街支行转前进大街支行,同城银行转账转入中国银行长春前进大街支行即可,单位名称及银行账号不受开户银行的影响。
由此给广大师生带来的工作不便,敬请谅解。
财务处
二〇〇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