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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07年度"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7-03-15 01:03:52     作者/出处:科学研究     阅读次数:[]

    关于做好2007年度“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部门: 人事处 日期: 2007-3-14 10:28:29)
校人字[2007]26号
校内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人事司关于选拔推荐2007年度“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的通知》(教人司[2007]45号)精神,为做好我校2007年度“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的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
    中国青年科技奖获得者、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回国工作的海外高层次留学人员以及其他在教学和科研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取得较大成绩、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青年专业技术人才。优先推荐被纳入教育部“高层次创造性人才计划”和科技创新平台、重点科研基地的优秀年轻学术带头人。
    已入选“百千万人才工程”或“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者,不在被推荐范围之内。
    二、推荐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勇于探索、不断创新的科学精神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2.学风朴实严谨,有强烈的事业心、较高的学术造诣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其学术、技术水平在国内同行中具有一定的优势,处于较高水平。
    3.年龄在45周岁以下(含45周岁),即1962年3月31日及以后出生者。
    三、选拔数量
    教育部下达给我校推荐候选人限额为6名。各单位应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认真做好选拔推荐工作,原则上每个中层单位推荐一名候选人。
    四、推荐材料
    1.《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候选人情况登记表》一式十五份,用A4纸打印并上报电子文档(软盘或电子邮件)。表格中“科研工作基本情况及主要成果、贡献”、“正在(拟)从事的科研项目概况”栏中的字数含标点和空格,填写内容不得突破字数要求。
    2.各种证书、奖状、书籍(封面、目录)、论文(期刊封面、目录和论文首页)等附加材料复印件一式一份。
    3.《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候选人情况一览表》一式一份,用A3纸打印并上报电子文档(软盘或电子邮件)。
    由于学校刚刚接到教育部文件,因此,本次推荐工作时间紧、任务急。请各单位指定专人负责该项工作,并于2007年3月19日(星期一)下午下班前将推荐材料报学校人事处师资管理科。
    联 系 人:杨民、李艳
    联系电话:85167425,Email:tso2@jlu.edu.cn。
  附件:1.《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候选人情况登记表》
        2.《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候选人情况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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