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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2021年秋季学期开学本科教学相关工作的补充说明

发布时间:2021-09-01 08:16:07     作者/出处:     阅读次数:[]

各教学单位:

按照教育部、省教育厅关于疫情防控的进一步部署和学校《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校发〔2021314号)的要求,结合学校本科教学以往工作经验,现将2021年秋季学期本科教学中疫情防控工作补充说明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刻认识疫情防控的艰巨性和长期性,各教学单位要高度重视,党政主要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要做好本单位2021年秋季学期本科教学中疫情防控相关工作

二、教学工作

(一)无法返校学生开展线上教学

各教学单位应根据学校疫情防控要求,及时调整教学计划安排。重点关注无法返校的学生,实施线上教学,保证不因疫情停课,不因无法返校缺课,通过线上教学,实现线上线下学习实质等效;可组织学生成立“一对一”互助小组,帮助无法返校学生顺利完成课程学习。

任课教师在开展线下教学的同时,安排好线上教学内容,针对无法返校的学生,做好线上教学、上传教学资源等工作。

无法返校学生应与学院保持联系,并与老师和同学进行积极沟通,按照要求完成课程学习。

(二)无法返校教师继续实施在线教学

各教学单位应及时掌握教师到岗情况,确保任课教师能开课到岗,且符合返校要求。教师无法到岗的,要做好教学工作应急预案,调配好教师授课,必要时采用在线教学的方式授课。

任课教师如开展在线教学须制定在线教学方案,经所在学院批准,报教务处教务科备案后方可实施在线教学。

二、教学管理工作

(一)课堂理论教学

根据学校疫情防控的相关要求,师生应随身携带并科学佩戴口罩,减少在楼道、楼梯等公共区域的滞留时间,降低聚集风险和近距离接触风险。在教室容量允许的情况下,学生之间要保持一定的距离。

任课教师要调查了解学生的缺课缺勤原因,若因疾病或不适症状缺课缺勤,应详细记录所患疾病或症状信息,及时将相关情况通报开课单位,并由开课单位报告给学生所在学院。

(二)体育教学

体育教学原则上要求从室内场地调整到室外场地。个别室内项目可根据需求确实需要在室内进行教学的,应先在室外做好准备活动及身体素质练习后再进入室内场地,但必须确保间距在1米以上。

三、应急预案

各教学单位须制定疫情防控教学工作应急预案,以供疫情大规模复发情况下应急采用。同时,要求任课教师预备2周左右的在线教学资料,以备疫情防控形势变化所需。

 

 

教 务 处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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